2016/04/28 14:54 [獎學金]日文系傅瑩瑩獎學金申請公告(至4月22日止)
【輔仁大學日文系傅瑩瑩獎學金申請公告】
一、宗旨:為培育對系所認同,對團體展現熱情,且具企圖心與創意的學生,以為社會造就人才。
二、對象:輔大日文系大二以上學生
1.必備條件:日語本科前一學期成績優異,且修讀雙學位、輔系或學分學程成績亦須卓著,
如主系、雙學位、輔系或學分學程成績表現相同,則以家境清寒貧苦者優先考慮。
2.客觀條件:
1)品性佳
2)合群度高
3)積極熱心
4)有適當課外嗜好者
5)具有領導才能者
6)英日文檢定成績優異者
3.審查標準:
1)本系學科佔成績40%
跨領域學科佔成績25%(雙主修各科平均乘以25%、輔系15%、學程10%)
人格特質佔成績10%(含領導才能、合群、品行等)
英日文檢定佔成績10%
服務及課外活動參與情形15%
2)學業成績總平均須80分以上
3)雙主修、輔系、學程至少要修滿4科
4)學程成績須去除日文系本科的科目
已獲得此獎學金者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三、金額:每名新臺幣貳萬元整。
四、名額:四名。
五、辦理期次:每學期辦理一次。
六、申請時間: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。本學期為2月22日至4月22日止。
七、申請資料:
1)自傳(含自我介紹、簡述學習情形、參與課外活動情形等)
2)申請表(請至助教室領取)
3)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
4)英日文檢定證明
5)清寒證明
6)各項特殊表現證明
7)其他可供參考資料
第4項至第7項證明若無則免繳交。
八、薦選程序:
(一)學生將申請文件備齊後,於規定時間內送至助教室彙整。
(二)必要時得以面談、實地查核等方式進行審查。各項審查紀錄,應留系備查。
九、獎助取銷:獎學金經核定後,如有偽造、不實情事或因故休學、退學、開除學籍者,停發或繳回已領而仍未執行之獎學金。
十、頒獎:經核定得獎者,造具印領清冊報校方請領,並於每年系週會或系友會等公開會議時舉行頒獎。